值班工作守则
1. 遵循伦理,恪守保密。
2. 真诚热情,文明礼貌。
3. 认真负责,做好记录。
4. 加强沟通,及时汇报。
5. 自我觉察,不断完善。
6. 相助成长,共同进步。
心理咨询助理工作职责及纪律要求
一、工作职责
湖北商贸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是本校专业的心理咨询的助人机构,为了给广大师生提供更加专业、有效、安全的心理咨询服务,并保证心理访谈、大学生心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心理咨询助理需承担以下职责:
1.向来访师生普及心理咨询相关知识及中心有关咨询设置;
2.负责有预约需求学生的来访接待,指引学生及时填写预约登记表,联系咨询师进行初访咨询,并跟进后续咨询安排,做好登记,在下次咨询前及时提醒咨询师和来访者按时前来咨询;
3.负责集中心理访谈期间现场秩序的维持工作,包括引导学生填表、安抚学生情绪、提醒咨询师注意访谈时间、把握访谈进度等;
4.负责湖北商贸学院心理中心QQ的运营维护工作,对于来访者或咨询师单方面临时更换预约时间的情况做好双方的沟通工作,直至重新确定新的咨询时间;
5.负责咨询室的卫生保持工作,协调同一时间段内各咨询室的使用,并对纸巾、一次性水杯等咨询必备物品进行及时补充;
6.定期参与心理中心组织的专业培训,学习心理学知识和专业伦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断提升服务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7.依照排班情况完成日常值班工作,并配合完成心理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纪律要求
(一)工作原则
为维护来访者和心理咨询师的权益,保证心理咨询与访谈工作的顺利进行,心理咨询助理需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1.助理有义务向来访者解释工作中对与来访者相关的保密要求。
2.不得在工作之余谈论交流在值班期间见到的来访者事宜。
3.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透露来访者个人信息。
4.不得在生活中主动联系(包括但不限于打招呼、邀约)来访者。
5.不得与来访者发展工作之外的关系。
6.不得以个人名义给来访者提供信息和指导。
7.不得随意打探来访者与咨询无关的个人隐私。
8.不得接收来访者任何礼物。
9.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谋私利。
10.未经批准不得将咨询老师的联系方式透露。
11.未经批准不得将中心的工作资料带出中心。
12.工作中处理事情的原则是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得因自己工作便利损害来访者的权益。
(二)纪律要求:
1.心理咨询助理岗位性质要求长期稳定,所以咨询助理聘期至少为一年。
2.按时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交接班时间段也需保证接待室有人值守或提前告知中心老师,以防有人来访无人接待。
3.有事须提前请假,并安排好值班调换工作,值班调换只能在助理团队内进行。
4.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区分轻重缓急,忙而不乱。
5.工作时衣着得体,举止规范,保持饱满的精神状态,主动周到,不大声喧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值班期间,严禁带工作不相关人员陪同上班。
7.利用值班日志做好交接记录,做到记录清楚,衔接到位。